一、活动时间
(相关资料图)
2023年3月20日-3月31日(包括开票时间和上传材料时间),如消费券发放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如消费券充足,上传材料最晚时间不超过3月31日24点,核销消费券最晚时间不超过4月30日24点。
二、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沧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新家用乘用车(含非营运皮卡)的河北省居民(以身份证居住地为准)。
三、参与企业
汽车销售企业:报名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
核券商超企业:报名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商超企业。
四、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根据汽车价税合计金额(开票金额)不同,以返消费券的形式进行补贴。
1.全款购车、贷款购车、汽车以旧换新购车(旧车车主与新车购车人为同一人)均可以参与活动,但恶意提高刷卡金额或提高开票金额行为,不予补贴。本次活动只针对裸车价格,汽车装具、保险等衍生服务内容不参与活动。
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消费券;
购1辆10(含)—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消费券;
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消费券。
以旧换新,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消费券。
2.补贴的消费券以组合形式发放给购车用户(有效期为1个月)。具体如下:
1000元:100*1 200*2 500*1
1500元:100*1 200*2 500*2
3000元:100*2 200*4 500*4
3500元:100*2 200*4 500*5
5000元:100*2 200*4 500*8
5500元:100*2 200*4 500*9
五、补贴发放及核销程序
1.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汽车后,获得申请消费券补贴资格;如汽车以旧换新,还可申领以旧换新消费券。
2.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或扫码下载“建行生活”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行卡(注册APP姓名与银行卡姓名相同)后可参与活动。
活动开始后,用户进入“建行生活”APP热门活动广告位“沧州市汽车消费券”专栏进行报名,并上传购车资料,用户在平台可随时查询审核结果,平台3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用户自动发放消费券,消费券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3.购车人需要填写及上传的材料包括:购车人手机号码、购车人姓名、图形验证码、手机短信验证码、购车人身份证号码、购车人身份证正面照片(国徽面)、购车人身份证照片反面(人像面)、新购车型(燃油车、油电混合动力车、新能源车)、购车金额(发票金额)、汽车经销企业名称、新购车牌号、购车付款凭证、新购机动车行驶证正页原件照片、新购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原件照片、新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如为以旧换新另外提供购车人为卖方的二手车交易发票原件照片。(注:汽车以旧换新姓名、建行生活APP账户姓名、银行卡姓名、开票人姓名、身份证姓名、机动车行驶证姓名均为同一人。汽车以旧换新旧车销售时间必须在活动周期内。)
4.建行通过建行生活平台和税务系统对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多个档位重复提交,以系统时间最早提交的记录为准),并对发票日期、购车商户、车辆型号、购买主体等进行复核。
5.审核期间,消费者及时在小程序中查看审核进度,如审核结果为退回修改,则用户可在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期间其所占补贴资金不释放;如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系统退回其申请后自动释放相应的补贴金额补充至剩余可申请金额中,其他购车人可继续申请,被拒绝的用户不能再次申请(被拒绝的用户会备注拒绝原因)。
6.资料审核通过后,建行生活APP根据审批通过的补贴金额发放对应的消费券,消费者登陆APP在领券中心领取消费补贴券后,同步到“我的-优惠券”,到线下门店消费时,可以在支付时直接抵扣,完成核销。消费券不可提现、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严禁套现。消费者在使用汽车消费券消费时,可以在核券商超企业购换购物卡,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7.消费券有效期为30天,最晚使用时间不超过2023年4月30日,有效期内未在参与活动的商超使用,消费券将自动回归活动券池。
参与企业名单: